根据第一届乐亭县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安排,依据《乐亭县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试行)》《乐亭县政府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试行)》和《乐亭县政府质量奖评价标准(2024年版)》等文件规定,经自主申报、资格审查、材料评审、现场评审、综合提名,并经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全体委员投票确定第一届乐亭县政府质量奖拟授奖单位名单(见附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日期为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7日。 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12月30日前,以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乐亭县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意见请用真实姓名、单位。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姓名,注明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并提供身份证明;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注明所在地及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0315-4688493 传真电话:0315-4625482 电子邮箱:ltzlfzk@163.com 邮寄地址:乐亭县乐安街道金融街65号510室(乐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股) 邮政编码:063600 附件:第一届乐亭县政府质量奖拟授奖单位名单
2 p- j" H. l: Y乐亭县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23日 附件: 第一届乐亭县政府质量奖拟授奖单位 1、唐山浩昌杰科技环保有限公司 2、李大钊纪念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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