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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气候干燥,火灾隐患突出 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灭火工作加强风险防范,扎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迁西、遵化等8个森林防火重点县要结合实际,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确保森林防灭火形势安全稳定。应急、资规、气象等部门要加强对火险形势进行研判分析,及时开展高火险天气预测、预报、预警。市、县两级森防指要及时发布预警,指导基层一线采取应对措施。综合运用视频监控、林火卫星、高山瞭望、无人机、地面巡逻等一体化监控手段,密切监测火情热点,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要对照应急工作预案,强化培训和应急演练,通过演练促进队伍、指挥系统磨合,使抢险队伍熟悉预案、掌握扑火流程,确保处置工作规范有序,及时到位。要科学布防扑救力量,加强扑火技能培训,配足安全防护装备,避免扑救风险。
贵州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指挥部日前通报:2月10日至21日贵州省共发生森林火情221起,目前已全部扑灭,已核实为森林火灾的11起,造成人员伤亡2人。贵阳多地警方通报近期山火调查及处置结果:一天内涉及6次山火通报中共10人被警方依法处置,引发火灾的原因均为违规用火导致。近期,桂北、桂西的百色、河池等地持续发生气象干旱,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2月18日至20日,国家卫星林火监测系统共发现桂北、桂西卫星热点22个。2月20日,百色、河池接连发生多起山火,全区森林高火险地区启动了森林火灾Ⅳ级应急响应。
接区指挥中心指令,2024年2月16日12点57分推送火情,开平区栗园镇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赶往现场进行核实,经核实,此火点位于开平区栗园镇双庙村北,燃烧物为杂草秸秆,火已灭。
经查,吴某某为点火嫌疑人,该区域网格巡查员为孟某某,按照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经我镇研究决定,对点火人吴某某罚款2000元,对双庙村网格巡查员孟某某进行诫勉谈话并罚款2000元,今后我镇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大禁烧宣传力度和巡查力度,避免此类事件发生。2024年2月12日16点50分接区指挥中心推送,在开平镇北环道发现火情,接到指令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我镇巡查人员第一时间赶往现场,经查,此火点位于开平区双桥镇一街村地块,燃烧物为地内杂草。此次问题造成一定程度环境污染,对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依据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规定,经我镇政府研究决定对网格员胡某某责令罚款2000元,对点火人李某某责令罚款2000元。接区指挥中心指令,2024年2月13日在开平镇352乡道发现火情,我街道即刻派出人员奔赴现场进行核实处理,经核实此火点位于开平街道办事处地块。
按照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对网格巡查员郑某某进行通报批评,对其扣发绩效工资1000元,对点火人赵某罚款1000元,下一步将继续加大禁烧工作宣传力度和巡查力度,避免此类事件发生。
节气温转暖,风干物燥,易发生森林草原火灾。进入林区草原内要严格遵守森林草原防火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防火检查和宣传教育,严禁携带任何火种;严禁在林区草原内吸烟、野炊、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严禁在林区草原内烧荒、烧秸秆、燎地边、焚烧垃圾;进山入园祭祀扫墓,要自觉做到文明、绿色祭扫。如发现森林草原火灾,请立即拨打12119报警。
野外防火责任重大 林区一旦发生人为或过失引起的火灾 责任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第64条明确规定: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故意放火烧毁林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比照刑法第114条,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放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构成失火罪的,比照刑法第115条二款,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火苗再小也会酿成大祸 增强防火意识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来源:“唐山那些事儿”综合整理自北京消防、应急管理部宣传教育中心、河北应急管理局、唐山劳动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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